新田二中初中部校园超市叁年期租赁经营权竞标公告 受新田二中委托,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社会公开招租新田二中初中部校园超市叁年期租赁经营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基本信息 1、出让人:新田二中 2、标的:标的位于新田二中初中部校园内,面积约为70㎡,租赁期限为3年;资产租赁用途为商业。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租赁期间,只能经营学习和生活所需的常用文具及各种生活用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保质期内的包装食品;销售经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商品。 3、承诺“门前五包”,超市内做到环境卫生好,货架整齐,商品摆放整齐。 4、禁止向学生出售烟酒和槟榔,禁止自己加工熟食,禁止销售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对所销售的商品负全部安全责任。 5、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6、承包期间,不得在超市内做饭菜;不得私自修建卫生间,随意露天排放大小便等污物,违者中止合同。 三、竞标工作流程 (一)参加竞标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到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1)个人身份证;(2)委托他人代为竞标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上述资料提供原件的同时须提供复印件一份。) (二)竞标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节假日除外)。 (三)缴纳竞标押金:50000元人民币。 缴纳竞标押金的形式:竞标人采取存入指定账户的方式缴纳,必须注明交款人及交款用途,否则后果自负。 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015年7月22日17时前。 户 名: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田县支行 18750901040009145 (四)竞标底价:7万元/年(三年租赁总价为21万元) (五)竞标时间、竞标地点及竞标形式 竞标日期:2015年7月23日下午15:30 竞标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竞标形式:采取暗标形式,叁年租期一次性投标。 (六)中标办法及弃权处理 采取“谁高标,谁中标”的办法;如果标额相同时,则采用抓阄方式确定中标者;中标后弃权者,投标押金不予退还;未中标者,押金退还。 四、中标后款项交纳、合同签订及承租期间税费负担 1、三年租金均分为三次交清。中标者应在中标后3日内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将首付租金一次性交清,逾期者,视为悔约,中标作废,押金不退。 2、中标者在交清租金当日与学校签订《租赁合同》。中标者凭《租赁合同》到县交易中心退回押金。 3、中标者在承租期间各项经营税费自理,水电费按实际用量以商业用水电费标准交纳。 五、联系方式 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新田县龙泉镇烟霞路40号 中心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5874659606 新田二中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607466611 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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