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落实支部书记政治、经济待遇的建议
时间:2016年8月27日 14:30,作者:李旭斌,浏览次数:6402
新田县现有非公经济基层党组织30多个,有党员300多名。其中新田个私协就有一个总支部,下设12个党支部委员会,共有216名党员。县个私协总支部和各支部委员会,担负着管理全县近7000户个体工商户和部分小微企业主的重任,为全县的财税创收、社会稳定和公益事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这些支部书记为了搞好本支部的工作,凑钱租办公场地,捐款作活动经费,都是自己出钱办事,更不用说酬劳待遇。他们每年每个人为了工作(含误工)和社会捐助少则一万元,多则数万元。但是,这样不是一个长久之计,不利于非公经济基层党组织的稳定与发展。一年到头来,这些在经济建设前沿奋斗的支部书记们就连每年县委、政府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也无资格参加,对县委、政府每年的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无知晓,又如何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如何去带领大家执行党的政策?
为此,建议县委、政府领导给予非公经济基层组织以及支部书记一定的支持和关怀:
1.提高非公经济基层组织的政治待遇。
每年的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三级扩干会议,建议安排部分非公经济基层组织的支部书记们参加,使他们能及时了解县委、政府每年全县经济工作的动向和重大部署。只有充分理解政策,抓好落实,才会干得更好,做出更大成绩。
2.为非公经济基层组织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一方面请求将非公经济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列入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维修管理资金保障范围;另一方面,请求将非公经济基层组织书记报酬参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酬标准执行。
3.落实税前列支制度和财政专项列支办法。
中组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达了《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12】11号),省市分别以湘组【2015】12号、永组【2015】10号文件制定了税前列支制度和财政专项列支办法,用来保障基层党建经费,包括每个支部的办公经费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误工补助。请求县委政府督办落实,出台具体的意见和措施。
特呈书面建议,妥否,请予批示。
201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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