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让标的基本信息
1、出让人:新田县就业服务局
2、标的物:标的物位于前进路2号,第一层门面面积82㎡,地下室142㎡;租赁期限为2年;租赁用途为商业。
3、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在租赁期间只能经营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行业,按照县城规划,本次招标之门面不得用于经营摩托修理、废品回收、钢管建材、卡拉OK厅、电子游戏室、网吧、烟花、炮竹等危险品以及对居民生活有影响的行业。
3、上交创卫、水电押金3000元/条,承诺履行“门前五包”职责。
4、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三、竞标工作流程
(一)参加竞标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到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1)个人身份证;(2)委托他人代为竞标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上述资料提供原件的同时须提供复印件一份。)
(二)竞标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2016年11月14日
(三)缴纳竞标押金:20000元人民币。
缴纳竞标押金的形式:竞标人采取现金现场缴纳(注:用信封包装),必须注明交款人及交款用途,否则后果自负。
(四)竞标底价
竞标底价:前进路2号门面第一层和地下室作一个标的,租期2年,租期标底价每年5万元。
(五)竞标时间、竞标地点及竞标形式:
竞标日期:2016年11月15日上午9:00时开始
竞标地点: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标室。
竞标形式:采取暗标形式,两年租期租金一次性投标。
(六)中标办法、弃权处理及违约责任:
采取“谁高标,谁中标”的办法;标额相同的情况下,则采用抓阄方式确定中标者;中标后弃权者,竞标押金暂不退还;未中标者,押金退还。
四、中标后款价交纳、违约赔偿、合同签订及承租期间税费负担
1.中标者应在中标后3日内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到新田县就业服务局办公室确定,听从新田县就业服务局通知将两年租金一次性交清,不按通知要求交纳租金者,中标作废。
2.如果出现违约行为,双方约定以竞标押金作违约赔偿金,用于违约方赔偿被违约方损失。
3.中标者在交清租金当日与就业服务局签订《租赁合同》。中标者凭《租赁合同》到县交易中心退回押金。
4.中标者在承租期间各项经营税费自理,水电费按实际用量以商业用水电费标准交纳。
五、联系方式
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新田县龙泉镇烟霞路40号
交易中心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874659606
新田县就业服务局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8107462388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