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商中介人奖:凡提供项目投资信息,并且项目成功签约的,给予提供信息者中介人奖。具体如下:凡被认定为招商引资的项目,成功签约的,奖励项目中介人2万元,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0万元后加奖5万元,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亿元后加奖5万元,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达2亿元以上的再加奖5万元,项目开工建设满三年后不再计算固定资产投资额。中介人的认定实行申报登记制,须填写项目中介人申报表,向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一个项目只认定一个中介人。
招商引资突出贡献奖:对引进中国500强企业、上市公司来新投资重大项目的或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授予突出贡献奖,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对引进拟上市企业或新三板转板企业在新田注册、生产,并与券商签约,正在准备上市相关事宜的,授予特别突出贡献奖,奖励10万元;上市成功后,再奖励50万元。
联系单位: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新田县商粮科经委(原质监局)办公室
联 系 人:黄向法15343266668 刘彦华15343269682 乐 安18007466348 刘季华1538629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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