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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时间:2018年6月20日 8:04,浏览次数:7567

新田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新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设置

招聘男辅警19名,女辅警1。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劳务派遣至新田县公安局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警务辅助工作;

3、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报名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大面积纹身,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协助公安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5限新田县常住户籍人员

6、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11日至200011日期间出生)。

7、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11日至200011日期间出生)。

8、同等条件,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能够熟练驾驶机动车(含两轮摩托车)并具有相应驾驶资质的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9、不得报名的情形: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人员;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2018618日至624日,每天800-17:30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三楼政工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员(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2笔试:笔试时间为90分钟,总分100分。主要内容为:政治基础知识和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时间初定于625900-1030(以具体通知时间地点为准)。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再根据需要适当放宽。

3体能测评:时间初定于628(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体能测试内容为: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以及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长跑。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

4、面试:时间初定于629日(以具体通知时间地点为准)。报考人员经体能测评合格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考生届时按临时抽签顺序进行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5体检:时间初定于630(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根据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按招考计划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在指定的国家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所需经费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按照有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拟招聘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培训程序。

7、试用期。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1800,不发放绩效奖金。试用期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社会保险,只缴纳工伤和失业保险。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最后确定为聘用人员。

8、签订合同。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新田县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合作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录用人员签订2年期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视情续聘。

9、解聘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因本人原因要求解聘合同的,应提前两个月书面报告聘用单位,经聘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辞职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的,按相关规定解聘合同。

五、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2聘用人员月工资待遇约为2800。上述工资待遇标准包含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保险和个人应缴纳的各类保险。

3、在农村派出所工作的招聘人员在聘期间提供免费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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