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用秀峰街与新嘉大道等路口(路段)电子警察(违停抓拍)的公告
为缓解城区道路和农村公路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规范通行秩序,促进广大驾驶人和市民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根据县城区道路和农村公路的实际通行状况及广大市民的呼声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秀峰街和新嘉大道路口、省道S231石羊石鼓寨路口,新装不按信号灯通行(闯红灯)抓拍系统,自动抓拍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路口内停车等违法行为,在文化路(里仁小区门口)、新华南路(工商银行门口)、工农路与人民路西路口(四完小门口)等路段新装违停自动抓拍系统,抓拍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一、启用时间:2020年元月10日零时。
二、抓拍区域:1、秀峰街与新嘉大道、省道S231石羊石鼓寨等路口;2、文化路(里仁小区门口)、新华南路(工商银行门口)、工农路与人民路西路口(四完小门口)等路段。
三、在上述“2”区域路段违停超过60秒自动抓拍。
四、处罚依据:1、违反上述“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处200元罚款,记6分;2、违反上述“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2条第6项之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
请广大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特此公告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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