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长沙讯 6月12日,记者从全省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6月22日起湖南失业保险业务系统内失业补助功能开始试运行,符合条件人员可开始申请失业补助金,7月1日起正式运行,可线上线下进行申领。
会议强调,要按照中央“放管服”的要求,坚持“快办”“特办”“简办”标准,让政策红利早释放,人民群众早受益。本次扩大政策范围最大的制度突破是发放失业补助金。以往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非本人意愿失业”两个条件。本次扩大覆盖范围之后,参保缴费不满一年,或者非本人意愿失业都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不高于失业保险金的80%,各地自行确定。
同时,政策还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领金人员,可续发失业保险金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会议要求要切实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的基本功能,结合实际明确保的范围、保的标准、保的条件,确保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宣传引导,全力以赴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
湖南省就业服务中心提醒,如果你属于失业后一直未就业的群体:不足一年失业保险参保记录,或因本人意愿失业人员,今年3至12月可申请6个月失业补助金;有一年失业保险参保记录,非因本人意愿失业人员,超过60日期限未申领,现在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如果你属于刚刚失业人员:有一年失业保险参保记录,非因本人意愿失业,赶快去申领失业保险金;有不足一年失业保险参保记录,或因本人意愿失业,今年3至12月可申请6个月失业补助金。
如果你属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可申领失业保险金;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一年,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今年3月至6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一倍。全省所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都能进行失业登记和办理失业金申领。
【原题】湖南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补助金 参保缴费不满一年、非本人意愿失业都可领取
【编辑】郑向秀
【责编】李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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