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商务局涉企政策落实案例 政策条款: 纳税先进奖。对年度纳税净入库额首次过300万元、600万、1000万元的企业,分别奖励企业15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年度纳税净入库额过1000万元的企业,以后年度以每新增300万元为1个档次,每提升一档,奖励企业15万元。企业所获得的奖励,不少于30%用于对企业高管、技术人员、创新人才等有突出贡献人员个人奖励。 招商项目税收奖励。新引进的招商项目,从正式投产年度起,前五年给予税收奖励支持:按所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县财政实得部分,前三年按100%、后两年按50%奖励给企业。企业所缴纳的年税收低于50万元,或年税收强度低于2万元/亩(租赁厂房企业低于60元/平方米)的,当年度不享受税收奖励政策。 政策依据:《新田县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鼓励投资的若干措施》(新政发[2018]3号)。 兑现案例1:湖南省和祥润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交资料申请纳税先进奖,经核实,符合政策中的纳税先进奖要求,按政策规定奖励30万元。 兑现案例2:永州新威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提交资料申请招商项目税收奖励,经核实,符合政策中的招商项目税收奖励要求,按政策规定奖励65673元。 政策落实到位:新田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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