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自来水公司执行疫情期间“欠费不停供”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20]3号):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气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清。
服务案例1:新田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2020年3月欠缴水费,该公司符合疫情防控期间“欠费不停供”惠企政策条件,欠费期间未间断供水,2020年11月水费结算时免收违约金20000元。
服务案例2:顺源生态农业科技发展公司自2020年1月欠缴水费,该公司符合疫情防控期间“欠费不停供”惠企政策条件,欠费期间未间断供水,2020年3月水费结算时免收违约金1600元。
政策执行单位:新田县自来水公司营业部,联系人:张文锋189469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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