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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税务局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

时间:2021年9月10日 10:29,浏览次数:4096

新田县税务局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政策条款: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1231日。

新田县旺通农旅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按政策符合条件,该纳税人第三季度申报增值税131486.77元,增值税减免3944.6元。

惠企案例:新田县腾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按政策符合条件该纳税人第三季度申报增值税1036633.5元,增值税减免20732.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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