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新田工商信息网首页>>广告>>主页上部通栏广告>> 关于严厉整治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关于严厉整治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时间:2022年6月13日 15:06,浏览次数:2216

 

为进一步加强共享电动自行车监管,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行行为,全力推进我县“城市管理提升年”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新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严厉整治共享电动自行车使用人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共享电动自行车。

二、整治内容

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随意变道、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方式

交通管理执法人员现场查处、电子监控抓拍。

四、管控措施

对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责成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商对违法行为人锁定共享电动自行车使用权:初次违法的,禁用一个月;二次违法的,禁用三个月;三次违法后,终身禁用。

特此通告


新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6月8日

上一篇: 文化产业风景名胜最美重庆双卧7日游899元
下一篇: 娱乐休闲餐饮住宿谢记东莞烧鹅
针对本信息的所有评论(共 0 条)

版权所有© 2007年9月-2008年2月 新田工商信息网    湘ICP备12012899号   湘公网安备43112802000016号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新华西路39号,邮编:425700  QQ: 787605286
电话:400-601-1056,传真:0746-4723797, Email: hnxttp@163.com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