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正在公司办公,来了位不知姓与名的不请之客,伸手便要借钱,还振振有词:“你多次给社会捐钱,区区几十块都舍不得吗?”
我能给么,我该给么,笔者哑然。
来者竟是一个连公安局无可奈何的“奇女子”。
看官也许会问:何方神圣?竟然可以让公安警察束手无策?
但见此女:其貌不扬,似乎还有点猥琐;肤色蜡黄,一脸的营养不良;眼圈发黑,好象从来就没有睡好过觉;讲话吐字无力,从不曾吃饱过饭似的。显然乃一弱女子也,何以嚣张?
当你真正认识她的时候,你就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是个“奇女子”,只不过该称呼让人感到多了几分“敬畏”和几分心酸。
该女子之奇一:她喜好“借”,不只是借亲戚朋友的,也借一面之缘的路人,钞票、手机、单车摩托,见不得东西,理由种钟,借口多多,只要你需要随时给你打借条立字据。
该女子之奇二:她善于偷,大到汽车、电脑,小到日常用具,无所不要,不但偷别人的东西,也偷自己家里的。到手后全部低价处理迅速变现。
该女子之奇三:她不怕抓,进公安局比回娘家还勤快。上午进去,下午出来。连警察叔叔都不愿意抓她了,甚至见了面都饶道而行,嫌办手续麻烦,更怕被她缠上。
该女子之奇四:她不怕死,她是“双栖明星”,吸食白粉多年,又是爱滋病毒携带者,她的生命延续是倒计时。死猪不怕开水烫,谁人敢来过过招?
“奇女子”进了家门父母都打110,溜达在社会上,又制造了多少的麻烦与不安。
“奇女子”与“奇男子”们,该有部门来管管他们吧,他们也是受害者,更不能放任他们祸害别人吧。被他们撞上,难道真的就算被狗咬了?!我们平民百姓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由谁来保障?!谁来履行这社会职能?谁是被追究不作为的对象?
社会上不安定的因素少一个是一个,但是千万不能熟视无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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