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网,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欧鸿6月21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针对充电桩“进小区难”。《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专门提出积极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在设施安装上,要求在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新建居住区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确保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二是在协调机制上,要求以城市为单位加快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优化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和管理程序,落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处理机制。 三是在服务保障上,鼓励充电运营企业等接受业主委托,统一提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鼓励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范围,并同步开展配套供配电设施建设。 【原题】国家发改委:新建居住区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编辑】郑向秀 【责编】李旭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