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新田工商信息网首页>>综合业务>>投资理财>> 投保注意事项

投保注意事项

时间:2008年9月16日 8:50,作者:月明,浏览次数:10701

  购买养老保险越年轻,每年交纳保费就越少,如果等到即将退休时再购买可就非常昂贵了,因此,养老年金保险要从早计议。
  购买养老保险要注意年金领取的期限,有的领取时间早,但是总数少,有的领取时间晚,但是总数多,投保时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支付周期。
  购买健康产品须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对于慢性病患者而言,明确如实告知尤为必要。保险公司对不同程度的慢性病人一般采取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对于患有轻度慢性病的投保人,保险公司一般采取适当加收保费的方式给予承保,并且由于该疾病原因出险时,保险公司一般也给予赔付。
    2
、对于重症的慢性病投保人,保险公司可能不给予承保,也可能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明确列出对于由此慢性病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赔付,而对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疾病则给予赔付。
  3、对于患有多项并发症,或同时患有多种慢性病的投保人,保险公司一般不予承保,例如对于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多种疾病的投保人。

上一篇: IT行业智能电子读书郎全学科数码读书机
下一篇: 创业就业招聘求职中国珠宝招聘
重点推广
针对本信息的所有评论(共 0 条)

版权所有© 2007年9月-2008年2月 新田工商信息网    湘ICP备12012899号   湘公网安备43112802000016号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新华西路39号,邮编:425700  QQ: 787605286
电话:400-601-1056,传真:0746-4723797, Email: hnxttp@163.com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