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官方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就台标改用汉字致函中国教育电视台,表扬了中国教育电视台改变台标的做法。
2009年,中国教育电视台的台标,由英文字母缩写“CETV1、CETV3”改为汉字的“中国教育1、中国教育3”。这一改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关于“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的规定。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认为对媒体规范使用语言文字起到了示范作用。
4成卫视频道须改台标
目前全国的上星电视频道中,四成都存在台标书写方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需要进行修改的情况。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有明确规定,即: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CCTV台标被指不规范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认为,目前国内许多电视台包括中央电视台的台标仍然存在不规范现象,现在全国的上星电视频道中,央视CCTV1-CCTV12及山东电视台(SDETV)等频道完全使用英文;中央电视台3个频道(CCTV新闻、幼儿、音乐)及北京电视台(BTV北京)等频道混合使用英文和中文(含汉语拼音缩写形式)都是不规范的。按照该司统计,在全国的上星卫视频道中,约40%的台标需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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