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网络、通讯业务的迅猛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随着市场交易形式的多元化和交易方式的快速变化,既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便捷,同时,又呈现出大量的消费纠纷。新年伊始,网络、电话购物申诉举报案件逐渐上升,成为新的消费申诉热点,因证据的保存和管辖区的限制,维权难度很大。在第24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湖南省永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向广大永州市民发出消费警示:高度警惕网购陷井!
陷阱一:打款送货 骗取钱财 一武警战士通过网络广告看中了一款标价402元的手机,于是按网络上的购物要求,向声称在广东的某公司汇去了200元预付款。几天后,该公司来电要求将余款付清便可以马上送货上门。这时,清醒过来消费者要求公司将货送到后再付清余款,公司不答应,消费者要求退款未果,于是向工商部门12315进行申诉,消费者能提供的证据仅为网页、电话号码和腾讯QQ号。 该案例为赤裸裸的欺诈行为,被申诉方的经营主体资格、具体地址不祥,给了消费者一个深刻地教训。
陷阱二:电视购物 货到付款 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镇邓加寨村民鸥代允向12315申诉,称其通过电视购物广告订购了2台诺基亚可视手机,价值2800元,但是收到的却是两台廉价手机,货款已在取包裹时被要求先汇款再验货。12315工作人员立即向邮政速递营业部下发询问通知书,要求暂停汇款,第一时间为消费者追回损失。 该案例是消费者警醒早,及时发现了问题,通过工商部门12315及时进行了维权。
陷阱三:张冠李戴 连环下套 电视购物经营者一般委托快递公司或物流公司送货并由其代收货款,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消费者不先交齐货款,就不能打开包装验货。当消费者付款拆开商品包装后,发现货物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与所定货物型号、款式、数量不符时,经营者便以发错货或者消费者追加货款补新款商品为由,一步步将消费者套入精心设下的连环骗局。
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尽量不选择先汇款、后收货的商品交易方式。如果使用电话或网上购物,要谨慎选择货到付款或第三方监控的付款方式,如使用支付宝等。注意索要并保管好发票或有效购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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