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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宣传监管力度 搞好家电下乡工作

时间:2009年12月2日 15:25,作者:李旭斌,稿源:拓普公司,浏览次数:7114

                                          (调研报告) 

 

 “家电下乡”在全国各地日渐升温,成为了媒体和消费者关注的焦点话题。这是政府的一项利国利民的举措,不但激发了农民消费积极性,让农民消费者得到了实惠,还拉动了家电消费市场,给经济危机重负下的家电企业带来了机遇。也从侧面证明了一个国家的强大,一个民族的实力。

根据我们对经销下乡产品指定店和100多位购买者的初步调查显示,尽管宣传阵势浩浩荡荡,一潮高过一潮,但只是事倍功半,收效甚微。家电下乡政策在各地的落实情况暂时不容乐观,家电下乡工程落实情况仍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13%财政补贴之下农村购买下乡家电的热情持续高涨,却远尚未化为实际有效的购买力。

 

    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家电下乡是一项政策性强,手续严格的工作,群众对家电下乡的政策了解不透,对购买程序弄不清,大多数农民对补贴程序更不清楚,在高山乡就出现了错误的宣传,认为买手机不管是不是指定品牌型号都可以补。

二、农民最反感补贴过程的手续,部分农民还持怀疑态度。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必须凭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在家电下乡备案经销网点上报基础资料,再到乡镇财政所上报材料接受初审,由乡镇财政所初审合格后上报县财政局审核,合格后再将家电补贴款划入农民直补卡上,前后需要壹个月左右时间,手续繁琐,时间跨度长,影响了农民购买的积极性。

三、下乡家电因为有最高价格限制,档次相对较低,型号不全,又缺少赠品,其次觉得是对产品的价格不满。有过半数的的农民消费者担心低价位产品的质量状况。

   四、家电产品与交税的矛盾。下乡家电产品经过公开招标并确定了最高限价,利润都比较薄,已经到了底线,几千元的产品只有几十块钱的利润、再加上其它产品促销活动多使下乡家电无明显优势。我们县一级的经销商基本上都是小规模纳税人,乡镇一级多数是个体户,不是一般纳税人就不能抵扣税,自己开票的话个别机器卖出去还得贴钱。

五、部分经销商的认识不够,积极性不高。主要是利益驱动,家电下乡产品质优价廉,而非家电下乡产品价格相对价格较高,两种产品在同一网点销售必然产生矛盾,而商家为了追求最大利润,在销售时加大非家电下乡产品的宣传。对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就更欠缺了。有的采用“企业直补13%”或“企业家电下乡”等混淆视听的广告标识和用语误导农民消费者。有的在介绍家电产品的性能价格时故意贬低家电下乡产品。

 

建议与对策

针对意识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特作出以下建议,供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1、不仅仅“家电下乡”,而且还要“人下乡”,现场说法结合电视宣传;电视媒体在农村占据绝对的统治力,政府应当利用本地电视台加大力度宣传。当然,同时要以传单、横幅、政府官员口耳相传的方式辅助。这样融合,才能取得相得益彰的效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2、加强培训与监管,个别销售网点业务素质不高,了解不多、理解不深,没有按规定张贴农民购买须知或悬挂购买流程图,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培训与监管少不了,问题发现一个就解决一个。政府应当顺应民心,对于违法违规的售点要重力打击,宣传报道一些有实力守诚信的下乡指定店。

3、厂家应该增加品种和型号,注意拉开档次,延长产品性,最好是争取政府支持,取消限价,适当扩大补贴产品范围,尤其是中、高端产品。让农民有更多选择。

4、商家要注意作好服务,解决用户的后顾之忧。政府采取减免“家电下乡”税或者允许由厂家直接开具发票。

5、简化补贴审核兑付程序,建议采用通过直补减少环节和手续,先由商家垫付补贴,再统一到财政申报,让农民少走点路,让财政所的工作人员从烦琐的工作中解脱出来。

 

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采取共同协作配合,强化监督管理,随时开展工作调查研究,掌握了解新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通过不断地总结经验,用科学发展观的办法对待家电下乡工作中各种问题,我们就一定可以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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