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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工商信息网网站管理办法

时间:2010年1月15日 21:17,浏览次数:9196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田工商信息网网站的管理,推进新田农村信息化建设,使其成为本地服务三农、服务创业者、服务工商业界的重要平台,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新田工商信息网是立足本地,为所有想创业和正在创业的人服务,在技术推广、信息咨询、产品信息发布、指导经营等方面本着诚信、求真、务实的态度做出我们的努力。

  第三条 网站的建设目标是按照健康向上、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建成一个具有引导推广、交流互动、为民办事等功能的综合网站,使其成为新田对外宣传的窗口、服务社会的平台、对外交流的桥梁。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新田县拓普电子电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网站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网站的内容建设规划、内容保障协调以及信息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工作,同时承担网站运转的相关费用,配备网站相关软硬件。

  第五条 新田县拓普电子电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部是新田工商信息网的技术支持部门,负责提供网站的开发、维护、更新、备份等技术支持。

  第六条 站长由李旭斌担任,负责协调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打理网站的日常事务,带领其他专职或兼职信息员做好网站有关栏目内容的采集、审核、上传以及网站宣传等工作。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各信息采集员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采集真实可靠的信息,高质量地完成采集指标,按要求填好信息采集核对表,并及时归档保存。

第三章 网站管理

  第八条 新田工商信息网,注册并备案的域名为www.xtgsxxw.com  自备服务器,开通光纤,以固定IP形式加入互联网。

  第九条 网站开通前五年为推广期,强调公益性,实行全免费服务,期间的开支全部由拓普公司承担;五年后,条件成熟时可以实行有偿服务,以补贴网站的运作。

  第十条 实行定期巡检制度,每天定时对栏目的内容进行监管,对网民的留言和评论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有害、虚假、诽谤或中伤他人的信息,马上予以删除。重大信息发布,应按新闻发布程序报批。本网站内容尽量不涉及政治,尽量不以个人好恶评议一件事一个人,只作与生意和创业相关的业务和报道。

第十一条  对于用户咨询有关服务内容或流程时,网站服务人员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服务人员须尽量多地获取用户的需求信息,并不定期发送相关信息至用户电子邮箱。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

第十二条  为维护网络交易秩序,净化网络环境,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我们创建举报功能。对出现的违规信息或者违规交易行为等情况进行举报,并根据实际情况联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  我们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来确保我们掌握的信息不丢失,不被滥用和变造;不对用户的商业运作做任何具体性指导,用户应自行承担使用本网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

第十四条  我们不保证网站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服务不会受中断。本网将尽力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但对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等都不作任何具体承诺。

第四章 安全保密

第十五条   我们有义务为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加强信息共建共享,推进数据安全保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维护网民的权利。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第十六条   建立系统备份制度,防止发生意外时系统瘫痪和数据丢失,要有专人负责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并认真填写备份日志。在紧急情况或重大事故情况下,技术部在最短时间内成立临时应急小组,及时排除故障,恢复数据,确保网站正常营运。

第十七条    服务器帐号及密码须集中统一管理,操作人员不允许告诉任何与网站无关的人,并由站长控制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权限与密码的调整及修改。

第五章 信用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增强信用观念,提高信用意识,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内部信用管理体系。通过建立严格的信用约束机制,来规范、构筑网站信用基础。倡导并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良好氛围。

第十九条   不逃避债务、不违反合同、不逃税骗税、不做假帐伪帐作为经营守则,全过程地控制经营管理中面临地信用风险。健全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客户投诉管理、信守合同,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

第二十条   遵守信息安全行业法律、法规,确保客户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向客户提供规范化、人性化的服务,信守服务承诺。

第二十一条   对于下列信息禁止上网发布: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  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7  涉及单位机密的;

8  不宜公开的统计数据;

9  不宜公开的信息;

10  其它规定不得上网的信息。

 

第六章 监督考评及附则

第二十二条  加强对网站内容保障的监督检查工作,促进网站信息和服务质量及水平的提高。虚心听取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拿出整改意见。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新田工商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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