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县树县花评选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热爱家乡、参与城市建设的热情,增强市民绿化意识、生态意识,提升城市品位,促进“森林城市”目标的实现,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新田县县树县花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县树评选标准
1、地域性:乡土树种,有地方特色,有较广分布。
2、文化性:具有较深厚的文化内涵。
3、历史性:物种较古老,种植繁衍历史悠久。
4、经济性: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发展前景。
5、观赏性:树形高大优美,枝繁叶茂。
(二)县花评选标准
1、地域性:适应新田自然环境,有地方特色,栽培和种养较普遍。
2、文化性:具有较深厚的文化内涵,体现新田历史文化特色。
3、历史性:种植历史悠久,具有一定的历史积淀。
4、经济性:具有较高经济价值、推广价值。
5、观赏性:以观花为主,花形花色受群众喜爱。
二、候选县树县花及编号
(一)候选县树及编号:101银杏、102红豆杉、103栾树(灯笼树)、104桂花树、105香樟等五种。
(二)候选县花及编号:201桃花、202杜鹃花、203油菜花、204李花等四种。
(三)市民也可推荐其它品种。
三、评选方法
(一)市民投票方式:
1.纸质投票。选票可到县创森办宣传组(宣传部办公室)领取,填好后邮寄至新田县委宣传部,信封上标明“县树县花评选”字样(以邮戳为准)。
2.网上征集。市民可通过登陆新田新闻网(http://www.xintian.gov.cn/)进行网上评选。电子邮箱:xt4712342@163.com。
(二)参与评选时间。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
四、评选步骤
县树、县花推荐评选工作分为六个步骤,即宣传发动、群众投票评选、专家评审、决定命名和推荐应用。
(一)宣传发动
1.在新田新闻网及新田电视台发布评选县树县花公告,公布参与及推荐的方式方法。在新田新闻网开设推荐专栏。
2.各创森成员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活动,在全县掀起评选县树县花活动热潮。
(二)群众投票评选
从公布之日起群众开始投票。投票可采取网站投票、手机短信投票和填写选票等方式进行。
(三)专家评审
投票结束后,县树县花评选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投票结果,召集专家组对市民公推的县树县花进行评审,原则上以得票最高的2个不同品种作为候选对象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再由县政府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决定。
(四)决定命名
县人大决定的县树县花向社会公布。同时对新田县县树县花标志的应用作出相应的保护规定。
(五)推荐应用
集中一段时间利用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传播手段向全社会进一步宣传我县的县树县花,同时把评选结果与对外宣传、旅游推荐、绿化产业发展和城市绿化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新田经济社会发展。
新田县创森办宣传组
2015年4月1日
新田县县树县花推荐选票
编号 |
101 |
102 |
103 |
104 |
105 |
其它 |
县树 |
银杏 |
红豆杉 |
栾树(灯笼树) |
桂花树 |
香樟 |
|
推荐 |
|
|
|
|
|
|
编号 |
201 |
202 |
203 |
204 |
|
|
县花 |
桃花 |
杜鹃花 |
油菜花 |
李花 |
|
|
推荐 |
|
|
|
|
|
|
投票人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填报须知
县树县花分别只能推选一种(多选无效),在对应“推荐”栏中打“√”;若推荐其它树种,将树种名称填入“其它”栏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