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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粮食局县级储备粮公开出售招标

时间:2015年4月28日 8:38,浏览次数:10407

新田县粮食局县级储备粮公开出售招标公告

 

一、公告内容

经县政府批准,县粮食局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出售招标现储存于新圩粮库的县储粮507吨。请有意竟买者于2015年5月4日下午17:00时前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中心三楼)报名并索取相关资料。联系人:15874659606(张先生),13574629555(刘先生)。

二、报名时间、报告地点、投资方式、报标时间、投标地点、投标押金、中标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8日~2015年5月4日下午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镇建设路40号)

3、投标形式:采取暗标形式投标

4、投标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10:00时

5、投标地点: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底标总价及保证金:底标总价约为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柒仟元整(¥123.7万元)。参加投标者交投标保证金10万元,必须以投标人本人的帐号转入以下帐号:

户名: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田县支行

帐号:18750901040009145

参与投标者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报名

7、中标、弃标方法:采取“谁高标、谁中标“的方法;如最高标额相同时,所有标额相同的竞标者采取抓阄方式确定中标者。中标后弃标者,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不予返还;未中标者,五天之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三、相关要求

1、招标出售县储粮数量:507吨

2、招标出售县储粮地点:新田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新圩粮库0P7号仓。

3、招标出售县储备粮品种及标准:2013年度收获的中晚稻,标准为国标三等。

4、这次县储粮507吨作一个整标招标出售。

5、招标出售县储粮的货款回笼:中标人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按中标价格将所有交易货款一次性打入出售方指定的帐户,便于出售方清场还贷,并与出售方签订出库合同。逾期未将货款打入出售方指定帐户或将货款打入出售方指定帐户而未签订出库合同,中标都将作废,投标押金不予退还。

6、中标价格为出库价,中标后县储粮出库灌包费、上车费、运费以及搬运工人的用餐等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支付。

7、中标人为县外的,其运输车辆由中标人自行安排,应中标人的要求出售方协助中标人安排搬运工人。中标人为县内的,其承运车辆及搬运工人由中标人自行组织。中标人出库应提前一天通知出售方。

8、中标人在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交易中标县储粮全部出库完毕,不得影响出售方早稻最低保护价预案的启动执行。若不按时出库完毕,由此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由中标人全负。

9、若投标交易成功,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各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标准承担交易服务费。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县粮食局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补充和解释。

 

                                                               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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