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一中校办印刷厂生产经营权招租公告
为加强对学校财产的管理,提高学校财产使用效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对合同期即将期满的校办印刷厂生产经营权实行公开招租。
一、承租对象、店位、期限、经营范围
1、承租对象:面向社会。
2、租赁标的:新田一中校办印刷厂生产经营权。
3、租赁期限:3年(2016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4、经营范围: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营许可的印刷业务。
二、报名时间、报名程序、投标形式、投标时间、投标地点、投标押金、中标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7日17时前。
2、报名地点: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投标形式:采取暗标形式投标。
4、投标时间:2016年5月18日上午10:00时。
5、投标地点: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底标:底标为每年33万元。
7、押金:参加投标押金为10万元。缴纳竞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016年5月17日17时前。
以投标人本人的名义转入以下账号:
户名: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招标押金
开户行:农行新田县支行 账号:18750901040009145
参与投标者必须交纳押金后方取得报名资格。
8、中标、弃标办法:采取“谁高标,谁中标”的办法;如最高标额相同时,所有标额相同的竟标者采用抓阄方式确定中标者;如原承包者参与竞标,并与最高标额相同时,原承包者有优先中标权。中标后弃标者,投标押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未中标者,五天之内退还押金。
三、中标后款价交纳、合同签订及承租期间税费负担、结算
1、交易中心将招标结果告知新田一中及中标人。
2、中标者应在中标后3日内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到一中财会室(转账)办理好相关手续,将招标押金转作校办印刷厂生产经营保证金10万元后,与学校签订《新田一中校办印刷厂生产经营权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中标作废,投标押金不予退还。
3、中标者在租赁期间各项经营税费及办公、差旅、职工劳保福利、水电、电话等生产经营费用自理。
4、校方提供现有厂房(面积约700㎡)、机械设备和水、电供应设施,中标方在租赁期结束时须保证各种机械仪器设备能够正常运转。
5、承租方与学校每半年结算一次,凭正式税务发票与学校结清账款。上半年结算于当年7月底之前完成,下半年结算于第二年1月底之前完成。每一周年结算一次租金,若承租人不交付当年租金,则招租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直至终止合同。
6、学校承诺使用的备课本、学习笔记、作业本、办公稿纸、听课本、草稿纸均向校办工厂订购。价格在物价部门核定的范围内双方协商,无物价部门核价的商品按略低于市场价的标准由校方与承租方商定。
四、要求
1、投标人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2、投标人或相关聘任人员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工业企业财务、技术管理能力。
3、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工商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机构登记、税务登记(地税、国税)和依法纳税能力。
4、中标人不得将承包工厂合同转包或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招标人将立即终止合同,投标人将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5、招标人不给中标人提供流动资金。
6、投标人中标后,包括工厂中标人和工厂原有正式职工的国家财政统发工资存折上交学校财会室,不再享受国家工资和学校的一切福利待遇,其工资和福利待遇由承包人负责发放,并如期上交个人养老保险,个人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和上级统一需扣缴的各种款项和捐、集资等。
7、机械设备折旧按7.2%/年进行计算上交学校。
8、主要机械设备清单:
①切纸机一台原价10040元,1989年购置。
②晒版机一台原价10800元,2002年购置。
③对开机一台原价31000元,已报废。
④方相机一台原价11500元,已报废。
⑤磨刀机一台原价600元,已报废。
⑥单色自动对开胶印机一台原价149000元,2002年购置。
⑦YPS1918A型对开双面胶印机一台原价259800元,2010年购置。
五、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违约,招标人没收10万元押金。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合同执行。
新田一中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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