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资设备购置补贴及时兑现
政策依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20]3号)、新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20]1号)
政策条款: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进一步扩大产能的企业;其他具备条件的企业转型,新增防疫物资生产线,生产口罩、防护服、消杀用品等,快速形成产能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按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
补助案例:湖南乐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提交资料申请防疫防控物资机器设备购置补贴。经核实,该公司疫情期间转产生产防疫物资购置设备224.2万元,按政策规定已返还50%的设备补贴112.1万元。
政策落实单位:新田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