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人社局落实见习补贴政策
政策依据:《关于实施三年 3 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9〕86 号
政策条款:
2019 年至 2021 年,见习基地吸纳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
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和 16-24 岁的登记 失业人员。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 2 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见习期为3-12个月,补贴标准1220元/月/人。
补贴案例一、新田县康民医院是我县的一家见习基地,2020年一季度招用了2名见习生,并于2020年4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核实,康民医院按月为见习生发放生活补贴并购买意外险,且资料齐全,按政策规定向康民医院发放2020年一季度的见习补贴7320元。
补贴案例二、新田县妇幼保健院是我县的一家见习基地,2020年一季度招用了9名见习生,并于2020年4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核实,康民医院按月为见习生发放生活补贴并购买意外险,且资料齐全,按政策规定向康民医院发放2020年一季度的见习补贴32940元。
政策落实单位: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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