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产业开发区为企业员工子女解决就学难题
政策依据: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田县支持园区企业用工服务意见二十一条》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3号文件。
政策条款:凡在县工业集中区规模工业企业及新引进招商引资企业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提供半年工资银行流水或社保缴费凭证),确保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在县城内就学。园区规模以上及新引进招商引资企业负责人或企业董事会成员的子女视学位建设情况可优先选择一所县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云梯学校除外)就学。
执行案例:为园区湖南闽新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新田县永顺木器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家乐竹木有限公司、湖南尚艺家居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德力重工有限公司、湖南乐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永州市科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永州新威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安排员工子女200多人进入县城学校读书,为企业稳工提供了强大支撑。
政策落实单位:新田县工业集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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