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产业开发区推行公租房政策
政策依据: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田工业集中区玉麟路公租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19]19号文件。
政策条款:租赁工业园公租房的用户应当符合工业园玉麟路公租房租住条件,即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招商引资合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购买养老保险的员工。2、夫妻双方均在园区规模工业企业就业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购买养老保险的。3、园区规模工业企业中层以上干部。4、在园区内的在建项目,根据投资情况及项目建设需要,可以申请一定数量的公租房。5、符合新田产业发展需要的其他企业人员。以上人员均在县城规划区域内无住房,未享受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
惠企案例:为新入驻企业湖南省普力达高分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晟鑫如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田县德润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湖南省亚富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分配玉麟路公租房50多套公租房,为企业职工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政策落实单位:新田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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