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税务局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
政策条款:2021年第10号第二条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惠企案例:减免符合该优惠政策的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新田分公司2021年5月份增值税78499.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