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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税务局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

时间:2021年9月10日 10:33,浏览次数:5695

新田县税务局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

政策条款:2021年第10号第二条自202111日起至202312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惠企案例:减免符合该优惠政策的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新田分公司20215月份增值税78499.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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