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税务局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政策内容: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相关案例:1,减免符合该优惠政策的新田县伟宏线材店2021年第2季度增值税13351.49元。
2,减免符合该优惠政策的新田县新东保洁有限公司2021年第2季度增值税12032.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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