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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农村居民大病费用可报销7成

时间:2012年11月19日 9:02,作者:李晓宏,浏览次数:9785

日前,在全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现场推进会上,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要进一步提高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2013年2月底前,新农合原则上对相关病种的实际补偿比例应达到本省份限定费用的70%左右。

陈竺提出,要继续推进全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确保在2013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三项任务:一是全面巩固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二是全面推开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等6个病种的医疗保障工作;三是全面开展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个病种的医疗保障试点工作。

同时,要做好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衔接工作。将20种新农合重大疾病优先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范围,先由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对补偿后个人自付超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在此基础上,加强与民政部门的衔接,由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再行补偿。

据介绍,截至2011年底,全国累计救治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和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患者23万多人。今年前三季度,又有65万多名患者被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并获得相应补偿。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的实际补偿比例分别达到77%和74%,终末期肾病等6类疾病的实际补偿比达到67%,肺癌等12个新增试点疾病的实际补偿比达到59%左右。部分省(区、市)还结合地方实际增加了国家规定试点病种之外的疾病,近10万名其他各类重大疾病患者获得了补偿,实际补偿比达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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