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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应大幅提高劳务类个税起征点

时间:2016年2月16日 10:43,稿源:一财网,浏览次数:5386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2月16日在京表示,应当对个人所得税实施分类的原则,在这个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劳务类的起征点,减轻劳动者负担,实施“放水养鱼”的政策。

在社科院当日举办的“2016年经济形势座谈会——聚焦:新常态、新改革、新发展”上,张车伟说,在劳动报酬份额偏低、劳动者工资增长缓慢的情况下,劳动者拿到的收入被进一步拿走的比例不断上升。个人所得税3%、住房公积金6%、个人缴纳的社保是4%等等,整个加起来,劳动者本来应该拿到的工资当中有26%变成了不可支配收入。

调查显示,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主要对象是工薪族,包括两部分人:城镇职工,其他职工。张车伟介绍,据2009年的城镇住户调查,24474个被调查者中,缴纳所得税的有2596个,占10.6%。2596个纳税人中前10%纳税人的纳税总额占53%,前20%纳税人的纳税总额71%,前50%纳税人的纳税总额94%。

张车伟认为,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首先要清晰界定个税的功能。“目前中国税制的筹资能力很好,没有必要依赖个税,今后也没有必要。”

他说,解决公平性问题应是我国个税的功能定位。但目前个人所得税无法调节收入差距,反而沦为工薪税,仅仅为少部分工薪劳动者负担,成为一种不公平的税制,并进一步加剧了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失衡。

张车伟认为,个税改革要在劳动报酬份额不断提高的前提下推进,劳动报酬份额提高是我国经济转型和供给侧改革,以及提升内需的关键。

“当前的个税改革,当务之急是要解决税制的公平性问题。”张车伟建议,尽快实施个税分类征收,劳务类、经营类、财产类等。在分类征收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劳务类报酬起征点,以减少大多数普通劳动者的负担,实施“放水养鱼”政策,同时加强对真正高收入者的税收监管。

 

原题:社科院学者:应大幅提高劳务类个税起征点

[编辑:郑向秀] [责编:李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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