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彩票管理条例》,条例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兑奖,否则视为弃奖。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否则,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条例规定,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彩票品种的规则规定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逾期不兑奖的视为弃奖。而此前的规定为,体彩的兑奖时间是从开奖日的第二天算起的,期限为28天。福彩“双色球”彩票兑奖从每期开奖的次日起,兑奖期限为30天,逾期未兑奖者视为弃奖。
条例规定,彩票中奖奖金应当以人民币现金或者现金支票形式一次性兑付。不得向未成年人兑奖。
条例还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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