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劳社联发(2009)2号]文件精神,凡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注射狂犬疫苗的城镇职工医疗参保者,可凭本中心发票实行240元每人次的定额补助。详情请在就诊时咨询县疾病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室工作人员。
另:城镇居民医疗参保者和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者补偿额度不变。
新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