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实际情况,从2009年7月10日起对福祥借记卡业务实行收费,现特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福祥借记卡业务收费项目包括年费、卡片工本费、挂失手续费、帐户流水打印服务费、社(行)内跨地区交易手续费、跨行自助设备(ATM)交易手续费等。
二、福祥借记卡年费标准为10元/年,每月10日为固定年费扣收日,由系统自动扣收。客户帐户不足10元,先扣至0元,以后客户帐户有余额时,在当月10日固定扣款日日终处理时由系统自动扣收,扣满10元为止。帐户长期未发生交易且欠缴年费的借记卡,必须缴清所欠全部年费方可办理销户。
三、福祥借记卡卡片工本费标准为10元/年,初次开卡暂免,第二次开卡或换卡时按前述标准收取。
四、福祥借记卡卡挂失手续费标准为10元/次,挂失补卡同时收取卡片工本费10元/张。
五、福祥借记卡帐户流水打印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0元/次/年。
六、福祥借记卡社(行)内跨地区交易手续费标准:
1、跨地区定义为跨地级市;
2、柜面存现手续费标准为交易金额的0.3%(最低1元/笔,最高10元/笔);
3、柜面、自助设备(ATM)取现、转帐手续费标准为交易金额的0.8%(最低1元/笔,最高50元/笔);
七、福祥借记卡跨行自助设备(ATM)取款手续费标准:同城交易按2元/笔收取,异地交易按交易金额的1% (最低1元/笔)+2元/笔收取。
新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0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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