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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原生态富硒有机农产品开发实施意见

时间:2012年9月20日 11:23,浏览次数:13663
  根据县委、县政府“打硒锶品牌,走高端之路,建养生之地”的要求,为加快我县农业发展转变方式,打造“南有新田”富硒农产品品牌,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推动我县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绿色、生态农业为基础,突出示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富硒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生产出“产品安全、口感优良、营养丰富、含硒适量”的高端农产品,打造“南有新田”富硒有机品牌,全面提高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

  重点抓好有品牌、有基础的大豆、蔬菜、稻米、鸡、鹅等富硒农产品生产基地;培植一批有一定知名度的富硒有机农产品品牌;制定富硒农产品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健全和完善生产管理手段,规范富硒农产品生产行为,切实提高富硒农产品开发水平。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把我县建成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原生态富硒有机农产品基地县。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富硒农产品的开发工作,成立“新田县原生态富硒有机农产品开发指挥部”,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指挥长,相关的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宣传部、农村工作部、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电视台、网政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畜牧水产局、农机局、经管局、乡企局、扶贫办、移民局、农开办、果业办、药业办、环保局、科技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委农村工作部(县农办),由农村工作部部长(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重点

  (一)建好富硒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一是重点扶持建设好新圩三占塘--杏干—大坪塘留家田区域的富硒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和生态园;二是重点培植好新隆野乐村英乐生态农业富硒胡须鸡养殖基地和莲花乡新屋场--岗上—龙泉镇挂兰区域富硒蔬菜种植基地;三是在环境优良,无工矿企业污染,土壤硒含量丰富的骥村镇、门楼下乡、金陵镇、莲花乡等非烤烟主产区域,鼓励群众和企业自主建立富硒农产品生产基地。依托富硒资源优势,加大生态保护和造林绿化建设,发展硒锶产业农庄。按照渠道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捆绑涉农扶持资金,集中扶持富硒产业、富硒产品和富硒龙头企业。完善生产经营机制,建立起“企业+基地+协会+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做到农户订单生产、企业照单收购。

  (二)打造高端农产品品牌。通过招商引资和扶持本地企业,在示范基地选用优良品种,按绿色、有机食品高标准操作,通过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开发富硒资源,统一实施品牌战略、统一规范产品标准、统一监控产品质量、统一挖掘营销市场”,打造“南有新田”富硒农产品品牌;开展有机富硒食品的认证认可,通过申请专利、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等措施,对富硒产品和技术进行全方位的保护。严禁急功近利,未经权威机构检测,擅自打富硒品牌的行为。

  (三)搞好富硒农产品开发宣传策划。继续配合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察院开展富硒土资源的1:5万的地球物理化学调查,进一步弄清土壤富硒的分布规律和区域,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确定不同富硒区开发利用方向和布局。依托中国地质调查局等科研院校的专家教授或专业品牌策划公司,对我县富硒产业开发进行高起点宣传策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展销活动,鼓励企业、商店在县内外开设富硒有机农产品专卖店(柜),制发宣传广告。举办以新田富硒食品为主的美食节、蔬菜节,把富硒产业和新田旅游、餐饮、文化、招商等有机结合。宾馆酒店不断研制、开发富硒菜品,成为接待贵宾、游客的招牌菜、特色菜。利用湖南经视、中央7台等各种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作为平台,发布特色产品信息,促进富硒有机农业开发,拓展国际国内市场。

  (四)搞活富硒产品市场流通。鼓励富硒生产企业参与农产品仓储物流体系的建设经营。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流通中介组织。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各类富硒农产品展销博览会,提高产品知名度。鼓励支持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支持秀峰蔬菜、万家鹅业、英乐公司等富硒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大户开展直供直销;积极推行农产品配送和会员制,减少中间环节,实现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无缝对接。

  (五)强化富硒产业招商引资。对目前已形成的特色农产品进行检测、包装,形成并储备一批成熟的项目,充分挖掘五月黄大豆、优质稻、万家鹅、鸭、蔬菜等特色产业,利用“农博会”“展销会”等推介会,政府门户网、农业信息网等网络招商,以及上门招商等手段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特别要抓紧引进富硒大豆、富硒蔬菜、富硒鸡鸭鹅等精深加工企业。抓好富硒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同时,要与已在开发富硒农产品的知名企业积极联系洽谈,扩大合作领域,使更多的富硒农产品开发加工企业落户新田。

  (六)积极开展富硒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聘请或邀请科研院校专家教授,在我县开展富硒地区土壤硒资源调查与评估,作物产品富硒吸收特征研究,作物硒肥控制性使用技术,优质富硒加工产品硒元素保持与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富硒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产品标准与产业信息系统开发,富硒土壤区优质富硒种植业(水稻、蔬菜、水果等作物)、养殖和富硒加工产品生产技术集成与示范。以国家、省有关富硒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为基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新田富硒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贮藏等方面的技术规程和农产品质量标准。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发富硒有机农产品的意义,要针对各自工作实际和职责制定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逐项抓好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部要负责富硒农产品整体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策划等工作;药业办(富硒办)负责富硒产品开发的日常工作和基地建设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协调落实项目资金;农业、药业、果业、畜牧等部门负责种养业技术指导和面上种养基地建设工作;乡企、商务等部门负责富硒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县扶贫、移民等部门负责富硒产业的扶持工作;农机部门负责农机具补贴和技术服务工作;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富硒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制定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电视台、网政办等部门负责宣传富硒农产品方面的知识、富硒农产品开发工作的进展情况。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要关心和支持富硒农产品的开发工作,举全县之力,共同推进富硒有机农产品开发工作。

  (二)倾斜政策,全力支持。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实施鼓励支持富硒有机农产品发展的优惠政策,对连片生产100亩以上的富硒有机农产品的基地,100亩以上的富硒产业园区和富硒产品开发企业纳入政府支持项目;水利、交通、以工代赈、移民开发、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项目建设资金,重点倾斜富硒有机农产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自主申报有机食品认证,对被认定为有机食品,每个奖补3万元;对被认定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每个奖补2万元;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省级名牌农产品和国家级农产品品牌的,每个奖补5万元。

  (三)加大投入,持续开发。拓宽融资渠道,逐步建立以富硒有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农民投入为主体,财政和信贷投入为导向,广泛吸纳省内外资金的富硒有机农产品投入机制。一是从引进项目入手,积极争取各级部门资金。二是从招商引资入手,积极吸纳外部资金。三是成立新田县硒锶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利用市场机制、市场规律和市场化的方法解决富硒资源开发中存在的资金困难,铺底资金由财政垫付。四是县财政从2012年起,统筹安排2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资源调查、宣传策划、技术研究、专利申请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认证的以奖代补,其工作经费由财政据实列支。五是金融部门贷款优先安排企业建设和收购基地农产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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