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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2013年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3年10月22日 21:53,作者:admin,稿源:县总工会,浏览次数:10354

关于印发新田县2013年度推进工资集体

协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系统)工会、有关基层工会:

    为确保2013年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现将《新田县2013年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 田 县 总 工 会

                       新田县工商业联合会

 

                          2013410          

 

     为依法推动我县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努力实现全县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同步的目标。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湖南省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永州市2013年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原则,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的,以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为重点,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我县已建工会的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共谋发展。
    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方针,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的企业工资分配新机制。一是工资分配共决机制。建立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工资分配的制度、形式、水平、支付及调整办法等进行协商共决的机制。二是工资增长机制。使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效率增长,随企业劳动生产率、政府工资指导线标准和城镇民居消费价格指数的提高而提高。三是工资分配监督机制。企业工资分配、支付和工资集体合同履行等情况,应通过职代会、厂务公开栏等方式定期公开,接受职工监督。
    目标任务: 2013年,力争各类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5%;对小型企业比较集中或同行业相对集中的,积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到2013年底全县培育1个以上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典型。
    三、实施步骤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量大,全县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资工作将按照整体部署、统筹规划、分布实施的原则进行,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1、组织保障(时间:2013年3月下旬)
  县劳动关系三方召开三方协调联席会议,成立县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全县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关情况,制定2013年新田县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方案,将集体协商机制建设作为今年重点工作加以推进,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内容。
  2、数据摸底(时间:2013年4月上旬)
  对本县已建工会企业数进行统计,并剔除关停和个体工商户等不具备开展集体协商条件的单位,准确界定2013年全县符合集体协商的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数,为工作推进打好基础。
  3、“要约”发动(时间:2013年4月至6月)
  统一思想,落实职责,各相关成员单位形成推进工作合力,共同启动“春季要约行动”。向全县企业发放集体协商倡议书,不断提高企业和职工对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正确认识,为工作推进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实施阶段
1、宣传动员(时间:2013年4月下旬)。
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积极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意义,提高企业经营者、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的认同感,引导劳资双方主动自觉开展协商。动员辖区内已建工会企业做出积极回应。
    2、实地调研(时间:2013年5月到10月)
  人社部门、工会、工商联积极开展调研活动,通过情况摸底、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全面掌握工作进度情况,完善实施方案,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职工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为集体协商工作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3、业务培训(时间:2013年5月中旬)
  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依托工会主席培训班和专家指导组对工资协商指导员的培训班,采取集中学习、现场观摩和实地调研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建立一支合格的工资集体协商专业队伍,
4、工作推进(时间:2013年9月)
  组织召开全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通报前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为下一步工作扫除障碍,促使集体协商工作的全面完成。
  5、监督检查(时间:2013年10月—11月上旬)
  建立集体协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集中开展一次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专项调研和检查活动,为基层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查找不足,分析存在问题。
  (三)总结阶段
1、目标考核(时间:2013年12月上旬)
  开展年底考核工作,对各基层工会进行绩效量化考核。建立考核奖励制度,对按时按量完成工作目标的予以肯定,对不能完成工作的进行通报扣分。
2、工作总结(时间:2013年12月下旬)
  由县劳动关系联席会议三方共同组织召开总结表彰会议。总结2011年工作,部署下一年工作计划。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和程序。当前重点就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包括加班加点、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等工资待遇)和分配形式;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工资发放时间和支付办法;拖欠工资的清偿办法等事项开展协商。规范工资集体协议审查制度,督促企业依法规范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二)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指导企业劳资双方依法规范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三)进一步健全企业工资宏观指导制度体系,为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考依据。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继续做好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的统计和发布工作。
(四)严格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执法和监督。要积极推动人大、政协等部门就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视察。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企业评选“和谐企业”、“五一”劳动奖状、“模范职工之家”和授予企业经营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必备条件,实行一票否决。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列入对企业劳动保障执法的重要内容对因拒不执行国家法规政策,无正当理由拒不组建工会、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对劳动者工资报酬造成侵害的依法查处。
    (五)强化工资集体合同的审查管理和履约监督。加强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工作,督促企业或企业组织将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的工资集体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部门要依法做好办理登记和审查工作,及时出具《审查意见书》。
  (六)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责任考核体系。建立专项考核激励机制,凡应建而未建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企业,企业经营者和工会主要负责人不得参与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不能享受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开展在岗培训,不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人社部门、工会、工商联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根本的利益问题出发,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实施方案作为协调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把这项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领导机构,按要求完成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要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激励办法和约束机制,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水平。 
    (二)制定规划,有序推进。要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抓紧制定或完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要坚持维权机制建设与组织建设“同步筹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的工作原则,从源头上推进集体协商工作。要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考评和定期通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要深入基层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计划顺利实施。
    (三)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形成三方共促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工作机制。三方要定期召开推进工作协调会,联合调研、联合督查、联合培训、联合表彰,共同做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集体合同备案工作,及时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同时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查处。工会组织要宣传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方案,帮助和指导职工依法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高职工依法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识,提升基层工会和职工代表的集体协商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工商联要切实做好企业经营者的组织宣传工作,提高经营管理人员对实施集体协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广大企业牢固树立平等协商、共享成果、和谐发展的经营理念,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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