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批准,县粮食局拟将面向社会公开挂牌出售现储存于石羊粮库、新圩粮库的县储粮600吨。请有意竟买者于2014年5月8日-5月14日8:00-12:00、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前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镇建设路40号)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联系人:13874397999(胡先生),13574629555(刘先生)。
一、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投资方式、开标时间、投标地点、投标押金、中标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8日-5月14日8:00-12:00、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镇建设路40号)
3、投标形式:采取暗标形式投标
4、开标时间:2014年5月16日10时
5、开标地点: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底标总价及押金:底标总价为145万元(其中:2011年度的早中稻数量为163吨;2012年的早中稻数量为437吨)。参加投标者交押金12万元,必须以投标人本人的帐号于2014年5月15日17:00时转入以下帐号(注明事项及用途):
户 名: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新田县支行
帐 号:43001590071052504475
参与投标者必须交纳押金后方可报名
7、中标、弃标方法:采取“谁高标、谁中标”的方法;如最高标额相同时,所有标额相同的竞标者采取抓阄方式确定中标者。中标后弃标者,投标押金予以没收,不予返还;未中标者,开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押金。
二、相关要求
1、挂牌出售县储粮数量:600吨
2、挂牌出售县储粮地点:新田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石羊粮库1P1号仓,新圩粮库0P4号仓。
3、挂牌出售县储备粮品种及标准:2011年度收获的早中稻,2012年度收获的早中稻,标准均为国标三等。
4、这次县储粮600吨作一个标的挂牌出售。
5、挂牌出售县储粮的货款回笼:中标人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按中标价格将所有交易货款一次性打入出售方指定的帐户,便于出售方清场还贷,并与出售方签订出库合同。逾期未将货款打入出售方指定帐户或将货款打入出售方指定帐户而未签订出库合同,中标作废,投标押金不予退还。
6、中标后县储粮出库灌包费、上车费、运费以及搬运工人的用餐等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支付。
7、中标人为县外的,其运输车辆由中标人自行安排,出售方协助中标人安排搬运工人。中标人为县内的,其承运车辆及搬运工人由中标人自行组织,并提前一天通知出售方。
8、中标人在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交易中标县储粮全部出库完毕,不得影响出售方早中稻最低保护价预案的启动执行。若不按时出库完毕,由此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由中标人全负。
9、若投标交易成功,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各承担3‰的交易手续费。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县粮食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补充、解释。
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