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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征集耕地保护宣传标语

时间:2014年3月11日 21:01,浏览次数:7179

 

为规范农村村民建房行为,切实保护耕地,中共新田县委宣传部、新田县国土资源局、大坪塘乡人民政府决定开展“严格保护耕地·规范农村建房·防止资源浪费”活动,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县委宣传部、县国土资源局、大坪塘乡人民政府决定面向全县公开征集“严格保护耕地·规范农村建房·防止资源浪费”宣传标语。征集事项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严格保护耕地·规范农村建房·防止资源浪费

二、征集时间

2014年3月11日—3月31日

三、征集内容

个人或集体自主创作的宣传标语

四、作品要求

应征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具有时代气息,充分体现当地的风格和特点,通俗易懂,形象贴切,朗朗上口,便于记忆,易于传诵,贴近群众,力求生动鲜活,艺术性强、导向正确,短小精悍。单条标语一般不得超过20字。

五、投稿方式

所有征集作品要求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活动领导小组电子邮箱:xtdptxzf@163.com,稿件投送以发送至邮箱的时间为准。请作者注明个人真实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电话、电子信箱等通讯方式)。

六、作品权属

凡入围作品,作者本人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无偿展示权、使用权、修改权和出版权。

因作品权益而产生的纠纷,由应征者自行负责。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七、作品评选

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选出优秀宣传标语6条,其中设一等奖1条,二等奖2条,三等奖3条,优胜奖10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一等奖奖励1000元/条,二等奖奖励500元/条,三等奖奖励300元/条,优胜奖100元/条。

 

                                                中共新田县委宣传部  新田县国土资源局  大坪塘乡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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