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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鼓励市民下乡租赁闲置农房

时间:2017年4月8日 8:45,作者:李劲峰,稿源:新华网,浏览次数:9336

今后武汉城区市民下乡,租赁农村闲置农房自住或发展休闲农业,还能获得奖励资金支持。

记者从武汉市农委获悉,武汉市近日出台《关于开展“市民下乡、村民进城”活动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支持措施(暂行)》,鼓励充分利用农村空闲农房,以租赁、合作方式创业创意、休闲养老养生,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财产性收入。其中包含20条具体支持政策,被称为“黄金20条”。

武汉市明确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开展“市民下乡、村民进城”活动,鼓励能人、企业家、知识分子、城镇居民四类人下乡。但闲置农房用于租赁,需通过武汉市农交所等平台,完成合规性前置审查、挂牌申请、信息发布、成交签约等流程。

武汉市农委主任谭本忠介绍,受农村人口市民化、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农村人口自然减少、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影响,武汉农村出现越来越多的闲置农房。初步调查,全市1902个行政村中,长期空闲农房约11.6万套,占农房总数的15.8%。在38个村湾调查发现,闲置农房有出租意愿的农户,占调查总数比例达78.2%。

“黄金20条”明确,对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闲置农房出租,农村宅基地使用合规性审查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发展农家乐、协议期在三年以上,最高可获得5万元的奖补资金;租赁农村空闲农房组建乡村休闲游合作社发展休闲农业,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合作社可获得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武汉市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武汉开展“市民下乡、村民进城”活动,核心是合理利用现有的闲置农房资源,因此将采取系列配套措施避免大拆大建和违章建设,以“市民满意、村民高兴”为标准,带动城市资金人才流向农村,推动城乡均衡发展。

 

原题:武汉出台“黄金20条”鼓励市民下乡租赁闲置农房

[编辑:郑向秀] [责编:李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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