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中央减负政策的落实,始终把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来抓。2006年至2008年,全市共发放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三项补贴资金共计80469.76万元,惠及全市117.88万农户,直接受益人口达478.38万人。
我市各级把落实党的减负惠农政策作为增加收入、维护农村稳定的政治任务来抓,明确了县区长、乡镇长为落实种粮补贴政策的第一责任人,纳入年度目标管理总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健全了落实种粮补贴政策工作责任制。在惠农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四个不准”的政策,即严禁以各种理由扣押农民个人“一卡通”存折,严禁改变补助资金的使用方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严禁用补助资金抵扣农民应交的各项费用,严禁滞留资金拖延补助兑现时间;不准虚报冒领,不准暗箱操作、不准降低标准,不准以“一事一议”或公益性事业的名义坐支补助资金。各监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党的减负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近三年来,全市惠农补贴政策贯彻执行中没有出现违规违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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