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中国农业银行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是指对申请贷款在200万元以内(含200万元)的小企业,在落实全额抵押担保的前提下,不单独进行评级和统一授信,根据提供的抵(质)押物直接进行授信和办理贷款业务。
贷款对象: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业[2003]143号).有从业人员、销售额和资产总额的限制,如工业企业,小企业的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
贷款额度: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
贷款期限:原则上一年以下,最长不超过三年。
担保方式:1、抵押担保:限于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抵押率不超过60%;2、质押担保:限于出质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存单、凭证式国债、银行票据,质押率不超过面值的90%。
申请条件:1、符合小企业标准;2、能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抵(质)押担保,单户贷款总额控制在200万元以内。
需提交的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货款卡,特殊行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2、公司制企业的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出资协议等;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股东、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预留印签;
4、企业最近两年年度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近半年电费、水费缴纳清单或有效汇总缴纳凭证(新建企业也不提供);
5、抵(质)押物相关资料;
6、经营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特点: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与其他企业贷款最大的特点是操作流程简单。其他企业贷款要经过信用等级评级、授信和贷款三个步骤,而小企业只要能落实全额抵押担保,根据提供的抵(质)押物直接进行授信和办理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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