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约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来自于国家在制定有关民营企业发展基本政策上的不完善和民营企业内部自身与生俱来及发展过程中衍生出来的若干缺陷两大方面的因素。应该看到,回顾改革开放二十年,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相当程序上是得益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国家不仅实现了增加税收,扩大就业这样的经济功能,更为重要的是催化了市场经济的发育和成长,有利于资源的优化和配置,有利于人们更新观念,更加自觉地适应市场经济,因此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不权宜之计,而是事关经济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战略性措施。二是要规范法规政策与完善法制环境,放开民营企业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国内市场准入及融资方面存在的一些明显的体制性障碍,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利益。从民营企业自身的管理结构特征和二十年来的发展历程看,其内部的缺陷也严重制约了本身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民营企业是在改革开放之初由小农经济逐步萌芽发展起来的,因此其本身就带着与生俱来的两个致命弱点,这既与我国农村教育程度普遍低下,致使民营企业的大部分管理者观念陈旧,知识匮乏,从而不能快速和主动地掌握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有关;同时又与在我国沿袭了几千年的封建传统观念在民营企业管理者的身上根深蒂固,难以动摇有关,此突出地表现便是家族化管理和独裁决策,这两大缺陷归结为一句话便是民企管理者头脑中的小农意识。
在探讨制约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涉及到的国家宏观政策和民营企业内部自身缺陷两方面的瓶颈时,有必要澄清一些关于民营企业理论的错误看法,其中比较流行的理论是关于民营企业的家族化理论,将民营企业的家族化看成是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最大桎梏之一,这种论断完全是错误的。因为家族化企业和家族化管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若将二者混为一谈从而对民营企业的家族化产生片面认识最终导致对其中政策法规或行政管理上的过度约束,其结果非常不利于调动民营企业发展扩张的积极性,使其健康发展。事实上,家族化企业并不等同于落后、保守,没有发展动力,通常我们所讲的家族企业的弊病应该属于当它走向集约化后未进行专业化管理,进行管理观念的变革,创新管理机构诸方面的因素,而当家族企业处于小规模,从事单一产品生产的时候,管理者大权在握,独断决策,集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于一身,是和家族的结构特点及运作方式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对家族企业在创始阶段是有利的。而当家族企业规模扩张,实力壮大之后,如不摒弃家族式的管理,则其将不可置疑地走向衰亡并断送其家族化之路。在西方发达国家及亚洲新兴的工业国家和发达地区,除了韩国以外,家族企业是最普遍和最主要的企业形式之一,在美国,90%的企业为家族企业,全美名列500家最大企业的名单中,家族企业占有相当比重,在上市的大型企业中,更有50%属于家族企业,美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及就业人口的一半同样是由家族企业承担的;在英国,也有70%的企业是家族企业,而在亚洲经济最发达的国家日本以及其他二战后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兴工业国家泰国、新加坡,还有台湾、香港地区,更是主要依靠从多规模不一,经营包罗万象的家族企业为各自的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繁荣做出举足轻重的贡献。因此,我国在对待民营企业的家族化问题上,应该从抑制其家族化管理的角度出发予以引导支持,只要民营企业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按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管理企业,进行专业化管理,实施投资多元化,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同所有者分离等,这样便能消除家族化管理的弊端,国家应该为这样的民营家族企业提供良好的发育环境,保使其迅速成长;而民营企业在走向家族化的过程中也只有认真地走现代化企业管理和发展之路,才能保持自身的可持续性发展,这是民营企业在现代市场经济战场上保持不败并只有一席之地的最高的竞争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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