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包年(月)卡作购物现金抵扣活动
时间:2012年12月13日 0:04,作者:李旭斌,浏览次数:11284
担心购物广场和大型超市广告费高吗?看不到回报?www.xtgsxxw.com,用我们的车身广告,车身广告位的费用您不用直接付,改成给购物现金抵扣卷,每张面值10/20元,全部给消费者。 广告公司和车主都作奉献。持有乘车包年(月)卡的每个人每次购物可以使用一张面值10/20元现金抵扣卷。
也就是说,一万元的广告费就拉来了1000人次的购物行为,没有人前来消费,也就不会产生广告费用,车身广告位就白用了。如果发出去的空头支票(购物现金抵扣卷)有人来兑现了,让您确实付了三十万的广告费,就一定会拉来三万人次的购物行为。平均每人消费100元,就是三百万的销售额,其中的利润只有企业主自己去算了。
消费者有了实际的购物行为,企业才会有真实而成正比的广告费!
消费者获益了,坐了一年的车,钱又回来了,白坐!划算!
声明:不论哪个公司沿用了本策划方案,获益了,可千万不能忘记策划人,要求不高,撮一顿就行!哈哈!
附:参考合作协议
甲方:*****贸易公司超市购物广场
乙方:新田县商海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为了加快商品流通和人群流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特推出购物广场乘车包年(月)卡作购物现金抵扣活动。为了达到消费者有了实际的购物行为,企业才会有真实的广告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项目的运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乙方制作推广发行乘车包年卡/包月卡。合作期间乘车包年卡/包月卡上印制甲方的企业标识。
二、合作期限: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0日至,期满有继续合作意向的,再续签协议。
三、凡是签约的县内乡际班车,其身车及座位广告位免费给甲方做广告宣传用。
四、甲方根据乙方实际销售的乘车包年卡/包月卡的面值提供等额的购物现金抵扣卷。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兑现抵扣承诺。
五、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则赔偿对方因违约行为产生的实际损失。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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