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及理由:龙家大院位于新田县枧头镇。始建于宋元丰年间(1078~1085),经历代多次扩建,至明末清初建成了“三堂九井二十四巷四十八栋”格局。整座大院占地面积4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780平方米。主体建筑由48栋古民居、月牙池塘、普善堂、龙山学校、八德亭、和堡等组成。大院古朴素雅,集建筑艺术、民俗文化、宗亲文化、耕读文化、明清风貌之大成,是解读中国传统古村落的重要例证。2009年,龙家大院被评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国家3A级景区”;2011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内容及规模:建设旅游配套设施及餐饮、住宿场馆,以龙家大院现保存的民俗为基础,保护、挖掘、推介地方传统民俗文化。开展旅游产品的策划、包装、推介,建成全国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配套设施及餐饮、住宿场馆建设5000万元,旅游策划宣传12000万元,其它3000万元。
效益分析:根据目前旅游人数预测,年旅游人次将达10.5万次,今后每年递增人次将达2万人次以上,年均收入预计达3000万元,投资回报期为7年。
前期工作:2008年至2014年,湖南省龙家大院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先后投资2200多万元,开发建设了龙家大院景区、景区接待中心等旅游项目和配套设施。龙家大院景区现为国家AAA级景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年平均接待游客4万余人次,市场前景广阔。
合作方式:合资、合作(BOT)、独资。
联系单位:新田县文体旅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 系 人:骆月平 赵海燕
联系电话:0746-47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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