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机械工业园建设招商公告
时间:2011年9月24日 20:48,稿源:新田网,浏览次数:14526
新田县机械工业园建设招商公告
为扶持我县小型机械制造工业发展,做大做强小型机械制造产业,促使小型机械制造产业链的形成。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县工业园南区建设机械工业园区。为加快项目建设速度,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该项目面向社会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内容
该项目位于县工业园南区。项目总投资8345万元,占地面积91606.12㎡(计137.41亩),规划建设单层机械类标准厂房6栋,多层标准厂房6栋,五层综合办公楼1栋,公寓房8栋。目前,已完成规划设计、地质勘探和标准厂房施工图设计,工业园正在自主建设5号8号机械类标准厂房两栋,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
现公开向社会招商建设项目:1、机械类标准厂房4栋,建筑面积15576㎡;2、多层标准厂房6栋,建筑面积32447㎡。
二、总投资
约4600万元。
三、招商方式
(一)方式一:按图建设—政府补偿
1、建设方式:对该项目有建设意向的投资者,进行前期洽谈,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招商意向协议书,确定建设标准厂房栋号及建筑面积,投资方按土地最低出让价6.4万元/亩的价格依法摘牌,取得标准厂房用地,按政府图纸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所有权属于建设方,政府补偿建设方基础设施配套补偿金4.4万元/亩。
2、建设期限:一年内建成。 3、补偿方式:政府补偿建设方基础设施配套补偿金4.4万元/亩。
(二)方式二:按图建设—企业经营—政府收回
1、建设方式:对该项目有建设意向的投资者,进行前期洽谈,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招商意向协议书,确定建设标准厂房栋号及建筑面积。投资建设方按政府图纸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建设方可经营使用38年,项目经营到期后,由政府无偿收回。
2、项目建设期限:一年内建成。
3、企业经营使用年限:38年。
四、联系方式
王先生:13707462058 廖先生:18607490677
新田县工业园规划建设指挥部 2011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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