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城市管道天然气集中供气项目招商公告
为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供给,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镇居民生活质量,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管道天然气集中供气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田县城市管道天然气集中供气项目
二、项目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县城规划区
三、招商单位
新田县城市管理局
四、项目概况
1、近期规划满足县城2.5万户居民用气及部分企业生产用气;远期规划满足4万户居民用气及企业生产用气。
2、建设内容
⑴ 储气站占地10-15亩,建设100M3立式储气罐二个,气化器、增压器、升压器、加热器等配套设施。
⑵ 敷设中压天然气供气管道40公里(管径110-250mm),具体管网长度以施工设计为准。
3、投资规模
项目概算总投资1.1亿元,一期工程投资6000万元左右。
五、招商内容
新田县县城规划区管道天然气集中供气项目(储气站及配套设施、供气管道)的投资、建设和30年特许经营权。
六、报名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燃气供应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甲级《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有子公司的,子公司有相关资质、许可证的也属认可具备条件的范畴)。
3、在县级城市投资经营管道燃气工程达三个以上(含三个,以合同及项目竣工验收为准)。
4、在县级单个城市有经营管道燃气经验三年以上(含三年),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计算。
5、在县级城市拥有管道燃气用户三万户以上(以合同为准)。
6、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七、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7日至31日。
2、报名地点:新田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龙泉镇滨河东路40号)
联系人:黄仁和
联系电话:0746-4781969 13973479587
E-Mail:xintiancg@163.com
八、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介绍信。
2、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两份(原件查验);授权委托的,需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两份(原件查验)。
4、银行信用等级证明。
5、《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燃气供应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甲级《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保证正常供气的《外购燃气供需合同》、《项目建议书》,已从事县级以上城市管道燃气投资、建设、经营三年以上良好信誉业绩(县级以上资信证明)等有效证件和报名企业加盖公章的两份复印件。
6、企业简介和已实施的城市管道燃气工程项目实例简介。
九、资格审查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进行资格预审和现场考察,资格审查和现场考察合格的,方可邀请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新田县城市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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