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本着服务师生的宗旨,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学校决定对校园超市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项目:龙泉一小校园超市
二、经营期限:2013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0日。实行每三年招标一次。
三、基本情况:
龙泉一小(先锋街29号)是一所全日制完全小学,现有在校生2400余人,教职工130余人。超市经营面积约80平方米(具体以学校现有经营面积为准)。超市经营时间为7:00-17:30,超市营业时不得扰乱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学校已为校园超市配备水、电,费用每月按实自理。
四、超市经营范围:
根据师生需要,经营文化用品、日用品、小食品、冷热饮料等。严禁经营烟酒及有毒、易燃易爆等物品和自制煎、炸、炒食品,严禁自制或批转包子、馒头、油条等无包装食品到学校出售,不销售“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商品。所有物品明码标价出售,超市经营所需证件必须齐全。
五、条件要求:具有能承担一切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企业及自然人。
六、报名时间:2013年11月6日至2013年11月11日9:30截止(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地点: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中心三楼)。
八、投标形式:采取暗标形式投标。
九、标底总价: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每年陆万元整)低于标底价格无效。
十、中标、弃标办法:采取“谁高标,谁中标”的办法;如最高标额相同时,所有标额相同的竞标者采取抓阄方式确定中标者;中标后弃标者,投标押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未中标者,当场退还押金。
十一、中标后三小时之内签定合同并交清一年的租金,违约者算弃标,投标押金予以没收。
十二、招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11月11日10:00准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中心)四楼开标,逾期不到的将视作自动放弃。
十三、联系方式:
龙泉一校:邱校长(13874696525)史主任(18974698257)
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室):0746-4781289 乐女士:15007469111
十四、招标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及贰万元履约保证金。
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龙泉一小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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