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新田工商信息网首页>>创业就业>>政策法规>> 汽车下乡政策延长1年 操作办法不变

汽车下乡政策延长1年 操作办法不变

时间:2010年1月26日 21:35,浏览次数:11727

新华网北京126日电  (记者何宗渝、刘菊花)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七部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我国汽车下乡政策延长一年,具体操作办法仍按《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执行。

通知称,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汽车行业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发挥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作用,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决定继续实施汽车下乡政策。

其中,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延长一年,至20101231日止;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131日。汽车摩托车下乡具体政策及操作办法仍按《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执行。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加强协调配合,按照现行有关文件要求,把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宣传好、落实好。

上一篇: 家居置业装饰装修信合天花
下一篇: IT行业常用软件自助建站增强版带654套模板含教程和注册 只要500元
重点推广
针对本信息的所有评论(共 0 条)

版权所有© 2007年9月-2008年1月 新田工商信息网    湘ICP备12012899号   湘公网安备43112802000016号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新华西路39号,邮编:425700  QQ: 787605286
电话:400-601-1056,传真:0746-4723797, Email: hnxttp@163.com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