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委托方(乙方):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承接方(丙方):新田县拓普电子电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 李 旭 斌 电 话: 0746--4723797
为了工作需要,根据上级领导的部署,决定将乙方原有的LED大屏幕系统搬迁到甲方的一楼办公场所(室内),经过多方询价和考察后决定由丙方承接LED大屏幕系统的拆卸、搬迁与重新安装调试。经三方协调达成如下协议:
一、LED大屏幕系统涉及内容:
1、LED大屏幕206*440 及控制器;
2、控制与播放用的电脑及显示器,电脑中含专用显卡、多媒体卡及对应的系统和应用软件;
3、信号传输及控制线路,包括RGB信号、VGA信号、音视频、矩阵切换、交换排线等;
4、支架及墙面固定装置。
二、大屏幕的搬迁方案:
LED大屏幕系统整套设施整体搬迁,大屏幕沿用以前的设计方案,不更改线路,确保搬迁前后性能参数不变,对于已损坏的LED模块和单元板另作维修项目处理;大屏幕以标准化、模块化搭积木式安装,固定部件及附件重新采购,科学设计,确保平稳牢固;信号传输及控制线路,暗线埋设的则无法起用,搬迁拆卸中少数损伤损坏也难免的,一律进行更新重做;系统布线要求规范整齐,标示明确。施工日期为2009年元月 日到 月 日。
三、三方协调工作
甲乙丙三方应指定项目协调实施负责人,并提供负责人的有关资料;乙方负责搬迁前的开机展示查验系统运行状态,在搬迁拆卸中乙方应给以协助并说明原安装布线情况;安装调试设备时,甲方应给以协助,配合施工;丙方负责拆卸并搬运至甲方指定位置后重新安装调试,并确保正常使用;乙方场地(原悬挂位置)的善后工作由乙方单位完成。期间,办理好相关移交及验收手续。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工程技术及施工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 元 ),
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由丙方负责,系统验收合格后,工程技术及施工费用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丙方。
本合同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丙方签章:
代表签字:
200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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