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群不适宜生育二胎 哪些病情变好可以再怀孕 男女任何一方经医学检查,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各种出生缺陷(先天畸形、遗传病、先天代谢疾病以及不明原因的功能异常); 患有严重的精神心理疾患(抑郁症、精神分裂症); 任何一方具有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 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如严重心脏病、结核活动期,癫痫、恶性肿瘤、肝炎、肾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小板减少)。 有高血压、糖尿病、肝炎、肾炎、结缔组织病、甲状腺疾病、血小板减少、胆囊疾病、性病、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等基础疾病者,应在疾病稳定、控制良好后怀孕,但应咨询再次怀孕后对原有疾病的影响及风险。 哪些是怀二胎的高危人群 如何判断是否为高危孕妇? 前次妊娠合并心脏病、贫血、肾病、肝炎、甲亢、阑尾炎、胰腺炎、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前次妊娠合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前置胎盘、胎儿宫内生长受限、过期妊娠、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以及妊娠期糖尿病等; 前次妊娠为剖宫产、发生巨大儿、软产道裂伤、产后抑郁、产后切口愈合不良等。 除上述高危因素以外,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就属于高危孕妇 孕妇年龄大于35岁; 过度肥胖; 胎位异常、巨大儿、多胎妊娠、骨盆异常、软产道异常;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宫内生长受限、过期妊娠、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以及妊娠期糖尿病等。 原题:哪些人不适宜生育二胎 注意怀二胎的高危人群 [编辑:郑向秀] [责编:李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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