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长期共同发展的原则,乙方自愿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完成甲方推出的“一卡通”系列会员卡发卡业务和相关的宣传推广活动,以业务提成的形式作为乙方及其下属的劳动报酬。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义务与权力
1、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和软硬件设施搭建并管理“新田一卡通”商家联盟,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负责与商家签约;搞好宣传工作,为发展“新田一卡通”会员提供条件,制作发放会员卡。待时机成熟后升级为永州一卡通、湖南一卡通,本协议统称为一卡通。
2、不断改进和完善一卡通(包括平台)的功能,为一卡通的后续发展作出可行性规划,并付诸实践。利用《新田工商信息网》、《商海》广告杂志和短信平台为商家和会员服好务,统一制作发放“一卡通商家联盟签约单位”牌匾、会员卡、商家折扣导购手册或宣传单。
3、接受乙方的申请,将原贵妃卡的41家签约单位和1950个会员(卡)全部并入到新田一卡通名下,协助乙方完成原签约协议的变更和会员卡的换新。甲方保证不追收其他费用,且让改签的单位和换新卡的会员享受新田一卡通同等的待遇或服务。
4、甲方负责公司的相关事务,协调工商、税费、质监、文化、新闻等职能部门的关系。联系报批电视广告、车辆张贴广告、网络广告、散发传单、户外广告、网络广告等,并安排制作,独自承担相关费用。
5、对乙方的工作给予监督指导,辅以协助配合。接受乙方的合理化建议,及时提供会员卡及相关资料。
二、乙方的义务与权力
1、乙方以代理人身份围绕“一卡通”开展工作,协同甲方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对外应积极维护甲方的声誉及形象,工作上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但不属甲方员工,也不接受甲方的考勤。乙方可以自行安排自己的工作时间,可以组建自己的下属销售团队,独自管理并承担相关的责任义务。
2、合作期间,乙方承诺不再以贵妃山庄VIP卡或同性质的会员卡开展任何商业及广告活动,自愿终止原贵妃山庄VIP娱乐卡的销售,回收未销售的近50张会员卡,同意完成原签约协议的变更和原会员卡的换新,对于不愿变更或换新的,乙方自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甲方不用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乙方按甲方制定的统一承诺口径、统一文字材料对外开展工作,对所有的签约单位和会员建立完整的档案及时送交甲方统一管理。所有创新的方式方法,需报请甲方同意后实施,避免消费者误解。
4、……
三、关于收费与业务提成
1、……
2、……
3、……
4、……
四、协议期限:
2012年7月15日起长期有效,至甲方“一卡通”业务终止解散之日止。
五、违约条款及处罚措施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与签约客户或会员卡合作终止而引起的赔偿,有甲方全部负责。
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与签约客户或会员卡合作终止而引起的赔偿,有甲方全部负责。
3、协议期限内,除非发生合作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包括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动)甲方不得解除和乙方的合作协议,否则付给乙方违约金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人民币)。
4、乙方私自制作发行会员卡,每销售壹张卡罚款壹佰人民币;乙方私自截留与客户的签约协议、扣留宣传服务费的,罚款为产生数额的四倍。所有罚款归甲方,用于消除负面影响或其他。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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