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
但同时也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对于涉及签订劳动合同的自身基本情况、就业经历,甚至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具有如实说明的义务。
如果出现劳动者以欺诈手段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不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甚至还可能会以此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该合同基于劳动者欺诈而无效。
所以说,如果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明确要求招未婚者,而求职者因隐瞒了自己的已婚身份获得了工作岗位,那么如果劳动者已婚的身份日后被用人单位发现,用人单位就可以以“劳动者以欺诈手段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无效。